连质监质发[2009]72号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,各有关单位: 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做好2009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质监质发[2009]109号)文件要求,2009年江苏名牌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各地各行业要大力推进名牌战略,以促进连云港市名牌工作为出发点,本着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,积极组织,做好培育、争创、扶持、发展、宣传名牌等各项工作。 2、江苏名牌实施滚动发展。各地各行业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。要积极培育、发展新的江苏名牌产品,要有重点在市名牌产品中择优培育,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。 3、各地要注重农产品名牌、服务业名牌的培育,发展我市江苏农产品名牌、服务业名牌,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企业、服务企业申报。 4、2009年江苏名牌申请表、申报条件、要求、注意事项等请登陆江苏质监信息网(http://www.jsqts.gov.cn)查询:《关于做好2009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质监质发[2009]109号)、《江苏名牌申请表》、《2009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》。 5、网上申报。企业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。各申报企业的书面申报材料初稿,于7月8日前由各县区局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,经初审,申报企业于7月20日前登陆江苏质监信息网(www.jsqts.gov.cn)——¬网上办事——网上申报——江苏名牌申报进行网上申报。并将正式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7月21日前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。 联 系 人:蒋 明 联系电话:85681530
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